从著作权角度谈“电影作品”的定义
【出 处】:
【作 者】:
吴玉霞
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002
【摘 要】现在电影作品行业内存在着许多侵权行为,很多国家有关电影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先限定电影的表现手法。如此,动漫、电子游戏中的动作场景,闪客GIF等新形式"电影作品",因其并不是用录制的手段制作的,所以在现行的法律中无法有效定义,这使得对电影作品的侵权抄袭行为的界定也更加困难。但是在法律的不断完善中,应会填补这项空白,为新形式"电影作品""正身",届时,将进一步防止对电影作品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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